7月29日,湘君律师事务所起草的《湘潭市实施<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在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楼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毅强主持。
湖南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彭荣卫、副处长杨志华,湘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贺星庚,湘潭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刘和莲,湘潭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马鸿志等到会指导。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肖华,湖南科技大学法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德刚,湘潭市重大决策论证咨询专家、湘君所主任彭春秋,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姜等四位专家出席。
彭春秋作为项目负责人,代表湘君所就《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原则、参考依据及若干重点问题作了说明。
湘潭市人大立法库专家、湘君所执行主任曾磊,作为《征求意见稿》起草执笔人,就项目调研过程、《征求意见稿》的体例结构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与会人员对湘君所为《征求意见稿》出台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对《征求意见稿》文本的修改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下一步,湘君所将认真研究与会领导、专家学者的意见及建议,尽快形成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确保《湘潭市实施<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办法》早日出台。
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王永兴,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李岩,市住建局物业科副科长徐建辉,湘潭市物业服务协会秘书长李俊也参加了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