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君按】随着各地返岗复工高峰期的到来,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也到了最紧要、最关键的阶段。除了关注每天疫情的最新进展外,如何规划自家的“经济开支”并保障好“收入”对于我们每一个普通百姓来说应该是最关心的事情之一了。莫慌!为了保护老百姓的“钱袋子”,国家已经想在了前面,也做在了前面,一大波好政策已经出台,未来还有更多好政策可以期待。所以本期,湘君就来为您普及国家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疫情期间实施的一些 “民生”政策。抗击疫情,湘君在行动!
以下为第五期:
疫情期间法律知识问答之社保、财政相关问题
陈自立
1、如不幸感染新冠病毒肺炎,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不必担心,确诊患者个人负担的费用实行财政兜底。财政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于1月25日联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规定: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截至2月13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805.5亿元,实际支出410亿元。因此目前来看,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是有保障的。
2、受疫情影响,如不能按时返岗或工厂没有复工的情况下,企业职工的收入会有影响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1月24日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社厅发明电[2020]5号)已明确: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将顺延。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3、因疫情影响导致社保记录中断或因特殊情况失业,如何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1月30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人社部规定: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对于特殊情况失业人员而言,失业保险将按规定足额发放。人社部规定,各省、自治区要主动将辖区内已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的地(市、州、盟)的网上经办平台网址、APP、二维码或公众号,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公众号、APP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4、对于抗疫在一线的、坚守医院的医疗工作者和其他战线的防疫工作者而言,国家如何保障其权益?
第一是通过职工工伤保险来保障。依据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 )规定:在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疫情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二是通过给予补助、奖励和免税政策予以保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并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规定,凡是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5、疫情期间收支紧张,不能或不方便出门,对于房贷、信用卡到了还款日期因银行停业、去银行不便而产生的跨行交易手续费等问题,如何解决?
上述的这种问题情况相信不少朋友都有遇到过。对此,银行及金融机构政策来了,根据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文)的相关内容规定:一是对房贷、信用卡还款可适当延期。银保监会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二是跨行手续费进行减免。中国银联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重点疫情地区逐步实现跨行取现减免、消费服务手续费优惠等措施。中国银联2月3发布重点疫情地区将逐步实现跨行取现手续费减免的消息,2月2日起至疫情结束之日止,对湖北辖内的境内银联卡跨行取现业务,免收银联网络服务费和受理机构代理手续费。
6、在疫情期间,大家在各金融机构的存款利息会受到影响吗?
不会,根据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多家银行的决定,近期到期的存款,将按照存入时约定的利率自动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同时各家银行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可随时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