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君所各位同仁、社会各界朋友们:
大家新年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经我所党支部与合伙人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暂将本次春节假期延至2020年2月9日24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在此期间,我所特作如下规定和承诺:
一、坚定政治站位 组建疫情防控工作机构
全所人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紧迫性,全力配合律所做好疫情防控部署工作,及时掌握我所人员情况、实时了解疫情变化。我所设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党支部书记、主任彭春秋任组长,组织委员、副主任彭吴清和纪宣委员、执行主任曾磊任副组长,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组织我所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并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杜绝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言论。
二、发挥专业优势 提供疫情防控法律服务
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所律师应以专业知识、职业精神为疫情防控工作和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为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问题,及时为相关单位,尤其是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处置疫情及有关事件建言献策,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理并经得起检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政策,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依法处理问题;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及时跟进并依法依规调解疫情防控、医患医疗矛盾纠纷,企业因停工停产引起的租赁纠纷、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促进有关问题和纠纷合法、平和、理性处理。
三、强化自我保护 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我所律师及工作人员要切实遵守中央和各地区各项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远离传染源,减少外出,避免前往疫情区域出差办案、探亲访友,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与他人接触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个人和环境卫生;全所人员对自身健康状况实行一天一报告制度;若近期有去过疫情严重地区或有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与患者有接触史的,应自行隔离 14 天,对自己的身体健康实施监测,并按规定报告,发现病情或者疑似病情的,应及时隔离治疗,并将自己接触过的人员及时报告,杜绝疫情扩散。
四、提倡网上办公 确保防疫期间工作质量
为减轻社会疫情防控负担,同时确保我所律师办案、办事质量和工作效率,在疫情防控期内,我所对不需要上门服务的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审查等工作,实施网上办理;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的会商会和支部会议、合伙人会议、所务会议均通过网络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对在延长的假期内已通知开庭的,应尽量与受诉法院协调延期开庭。对确需开庭、开会、会见、调查的,要提前与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联系、沟通,借助手机APP、短信、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确保所办理的法律事务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中不脱节、不误事,坚决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审慎执业,始终保持湘君律师勤勉敬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让我们一同努力,战胜疫情,武汉加油!中国加油!再次祝大家健康平安、新春快乐!
中共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