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7日上午,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执法局)五楼会议室,高朋满座,气氛热烈。县城管执法局聘请湘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由湘君所主任彭春秋、副主任周红凌、律师万敏超、尹登科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正式担任该局常年法律顾问。
签约仪式由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伟主持,出席签约仪式的领导有县人大副主任赵国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候选人荣虎成、县政府办副主任胡建军、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肖云祥、县司法局局长杨希平、县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铁钢、县城管执法局总工程师刘文斌等,县城管执法局各部门及下属二级机构的负责人、湘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彭春秋、副主任周红凌、律师万敏超、尹登科等2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王铁钢局长首先介绍了县城管执法局在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十项主要职能,并指出,县城管执法局与湘君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标志着莲乡城管在依法行政的道路上跨出了坚实的一步,是提升法治城管水平的一项有益探索和尝试。随着执法工作和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县城管执法局深感聘请法律顾问,促进依法行政的必要。今后,县城管执法局将以此为契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进城管执法工作,让法治因子嵌入执法脉络中,破解城管执法难题,提升城管执法能力,助力法治城管建设,谱写精美莲乡建设新篇章。
彭春秋主任对县人大、县政府、县法制办、县司法局的领导莅临签约仪式表示感谢。他指出,如此高规格的签约仪式在他的执业生涯中是少见的,充分说明湘潭县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湘君律师事务所的充分信任!彭春秋表示,县城管执法局在政府职能部门中具有重要地位,职责重大,湘君律师服务团队将勤勉尽职,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肖云祥主任热烈祝贺签约仪式隆重举行,并对法律服务的范围作出要求:一是对执法过程中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二是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三是审查修改合同;四是参与信访、涉诉案件的处理;五是复议、诉讼案件的代理;六是完成顾问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希平局长对签约表示祝贺,并指出,如此隆重的签约仪式,在湘潭县开了先河;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这种方式,值得湘潭县有关政府部门学习借鉴。
荣虎成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讲话。他指出,聘请法律顾问举行如此高规格的签约仪式,在湘潭县开了先河;聘请法律顾问是采购社会服务的一种方式,将实现“三个提高”:一是提高县城管执法局行政管理水平,实行精细化管理;二是提高和促进县经济发展,协调好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三是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赵政国副主任首先对签约表示祝贺,认为本次签约仪式具有标志性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二是提高执法水平的需要;三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重大举措。赵副主任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湘君所律师团队提供周到的服务;二是希望县城管执法局利用与律所合作机会,认真学习,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理念;三是县城管执法局要注意总结经验,积极推广,推动我县行政执法水平总体提升。
之后,湘君所副主任周红凌与县城管执法局局长王铁钢代表双方在法律顾问合同上签字。王铁钢局长向彭春秋、周红凌、万敏超、尹登科四位律师颁发了聘书。彭春秋主任向县城管执法局颁发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牌匾。参加签约仪式的律师与主要领导合影,仪式圆满结束。
据悉,县城管执法局是依据《中共湘潭县委办公室、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县办发〔2015〕23号)和《中共湘潭县委、湘潭县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潭县发〔2015〕6号)设立。现有干部职工116人,城市管理协管员52人。县城管局下设办公室、计财股、规划建设股、纪检监察室、行政审批股、政务窗口六个职能部门,湘潭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湘潭县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湘潭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湘潭县园林管理处、湘潭县渣土管理大队、湘潭县灯饰管理处六个二级机构。县城管执法局的规模大,职责重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城管执法局的职权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城管执法局的职能作用将愈发突显
以下为本次签约现场实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