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司法厅、省律协下发文件,正式确定包括张娴律师在内的79名律师为湖南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第一批培养对象。
此次评选系根据《湖南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湖南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6-2020年)》及《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市州、省直会员部推荐,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省律协党委讨论,省司法厅党组研究,省司法厅纪检组审查,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湖南律师网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张娴律师系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党支部副书记,三级律师,法学硕士,湘潭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湘潭市律师行业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湘潭市职工法律援助团成员,“彭春秋律师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湘潭市民商法学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自执业以来,先后荣获“湘潭市市直律师行业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湖南省公益律师之星”等荣誉称号,其承办的(2011)律民字第60号案卷获评湘潭市司法局“优秀案例”。
该同志作为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民商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发挥专业特长、勇担社会责任,为湘潭重大投融资项目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为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融资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自2010年至今,该同志先后担任了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三期企业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二期企业债券、湘潭市万楼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一、二期企业债券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湘潭两型社会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城物流园产业基金、湘潭两型社会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湘电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发行人律师,为发行人成功募集逾100余亿元,其服务工作受到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专业人士的好评,为湘潭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了资金瓶颈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步伐。
此外,该同志多年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为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由其与所主任彭春秋律师免费代理的邓波、刘正明等150名农民工讨薪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来,湘潭市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者刑事责任的首个案例,也是湘潭市农民工维权的典型案例之一。该案先后多次被《湖南工人报》、《湘潭日报》、《湘潭晚报》连续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