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彭春秋主任进行行政诉讼法修正案专题辅导
3月12日,湘潭市地税局中心组举行一季度集中学习。学习期间,市局邀请了法律顾问单位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彭春秋主任进行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专题辅导。
去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该法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国家立法机关修改通过的第一步法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宣传这一部新的法律,进一步促进地税机关依法行政,市局专门组织了此次学习辅导。
彭春秋主任系湖南省十佳律师,湘潭市优秀专家,湘潭市新型工业化高层次拔尖人才,中共湘潭市委、市人民政府聘任的“湘潭市重大决策论证咨询专家”、“湘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专家组成员”,湘潭市民商法学会副会长。他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新突破》为题,采取《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对照的形式,从增强行诉功能、保护当事人诉权、调整管辖规定、调整诉讼参加人、代理人规定、完善证据规定、修改行诉期限、增加审判公开规定、增加先予执行规定、明确调解结案案件的范围、完善民、行争议交叉的处理机制、完善判决形式、增加简易程序、强化检察监督、增加再审条件、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约束等十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变化。
通过彭春秋主任的条文解读、以案释法,中心组成员逐步了解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大家表示,会后要进一步学习,严格遵守,并加强对全体地税干部的宣传、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