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制办主站 发布时间: 2011-10-21
2011年9月29日上午,湘潭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向新聘任的13位湘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专家组成员颁发聘书,并与此次聘任的教授、律师进行座谈。
上午10时,聘书颁发仪式在湘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议室举行。在热烈的掌声中,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赵吉洪向聘任的湘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专家组成员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胡肖华教授、党委书记廖永安教授、法学院欧爱民教授、法学院郭树理教授、法学院彭熙海教授,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德刚教授、法学院刘铁光博士以及彭春秋、刘宪武、晏军、文永康等律师界的精英颁发了聘书。随后,赵吉洪同志主持召开座谈会,会上首先介绍了刚刚闭幕的湘潭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法治湘潭的规划,同时介绍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在重大行政决策时的一些举措。座谈会上,各位专家对如何建设法治湘潭踊跃发言,谈了很多独到的见解。
在听取发言后,赵吉洪指出:各位专家的意见非常中肯,我们一定认真研究。并表示市政府法制办将从以下方面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党代会“建设法治湘潭”的要求。
第一,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湘潭高校与律师现有的法律专业资源为湘潭的法治建设服务。
第二,加强院校合作。可以尝试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委托有关专家或律师起草部分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完善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尽可能在重大决策前问计于智囊,使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评价制度化,不要让专家、教授在出了问题或产生纠纷后当“救火队员”。
第四,完善决策听证制度,探索符合湘潭实际的听证代表产生、听证结果运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