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系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型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10名,其中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1名法学博士,绝大部分律师具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历。我所位于湘潭市吉安路22号中瀚财富广场A座20层,办公面积600余平方米,办公场地宽敞、明亮,办公环境优雅,各种配套的现代办公设施齐全,拥有一流的图书资料室和法律数据库。负责人:高级律师彭春秋。
自建所以来,我所始终注重制度建设,讲求管理的规范化、服务的专业化,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诚信执业、为民服务理念。执业以来,我所承办了一批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如湘乡云门寺权属纠纷案、毛泽东开国大典铜像著作权行政诉讼案、湖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刘正明等150名农民工讨薪案等,受到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所人员为配合湘潭市政府对市汇源典当行的清理整顿工作,受委托代理清收债权,为维护我市的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八一足球队落户湘潭后,我所又为承担主场运作而成立的湘潭文体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湘潭主场的依法运行再立新功;在刑事辩护中,我所律师为10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获得成功;为包括湘钢技改工程征地拆迁、市体育中心场馆改造、市沿江风光带征地拆迁、东二环建设项目、长株潭城际铁路(岳塘段)项目、迅达大道改扩建项目等10余个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湘潭城建投公司、湘潭高新集团、万楼公司债券发行和万楼PPP项目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同时,我所还担任了包括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新闻媒体在内的20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工作。建所以来,全所人员无一违法、违纪和当事人投诉,先后获“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湖南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湘潭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10余项部、省、市级荣誉。有20余人次获“优秀律师”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所主任彭春秋系湖南省十佳律师、市新型工业化高层次拨尖人才、湘潭市第四批和第五批优秀专家。副主任周红凌获全省“企业改制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称号,党支部副书记张娴被授予“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湖南省公益律师之星”荣誉称号。
我所的服务范围包括:刑事辩护与代理、行政案件代理、民事代理、知识产权代理、商事(公司、证券、金融、票据、保险、期货等)案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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