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在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我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彭春秋律师被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聘为“湘潭市‘青少年普法教育选讲团’成员”,与其他成员一起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孩子中间去普及法律知识,培养青少年的法制意识,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健康地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