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承诺 回报社会
——湖南省湘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纪实
自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立足本职、服务大局,践行承诺、回报社会,以党建工作为平台,以党建带所建,推动律师事务所全面发展。
一、服务重点工程,推动科学发展
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省委、市委深入推进“一化三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部署, 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律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湘君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的专业优势,积极为四大省重点工程和湘潭国家高新区“千亿园区”建设保驾护航。
湘钢技改扩建项目总投资150亿元,其中一期投资60亿元,需征地2400亩,涉及拆迁户1254户,需拆除房屋71万平方米。 2009年以来,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项目的法律顾问并指派律师彭春秋、周红凌、刘晓丹、彭吴清4人,组成专项法律顾问小组,由所主任彭春秋担任首席法律顾问,并分工合作提供优质服务。
为保障依法拆迁,湘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对涉及征地拆迁有关的2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综合研究和梳理,编制了《征地拆迁法规政策文件汇编》,由指挥部将该书发放至各拆迁户,使各拆迁户对征拆政策和补偿标准了如指掌。制作了包括17个程序在内的《征地流程图》和11个程序在内的《征地房屋强制拆迁流程图》,用以指导、规范征拆工作;并对100余名征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派资深律师作了《依法拆迁、化解矛盾、确保稳定》的专题讲座;针对征拆过程中发现有关人员违法建造达2.7万余平方米的现象,经过对20余部法律、法规的系统研究,将违法建筑划分为三大类、十六种情形,制作了规范的处理流程,同时在市协调领导小组召开的专题会上,发表了“违法建筑不予补偿”的法律意见;针对拆迁对象拒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严重阻碍征拆工作进程的现象,在严格审查征拆程序合法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建议对“钉子户”依法予以强拆,在强拆前参与强拆预案的制定讨论,在强拆过程中指导公证人员依法进行证据保全;针对拆迁对象拒不执行现象,及时建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排除妨碍之诉,并依法申请先予执行,并与执行法院认真研究执行预案。
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通过依法认定违法建筑,依法排除集体阻工障碍,依法强拆。拔掉了“钉子户”,打压了违法拾建、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的行为,确保了工程进度,整个征拆工作于2009年7月全部完成。并使这一省重点工程避免了2700余万元的损失,为国家节约了巨额建设资金。湘君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市协调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充分肯定。湘潭电视台法制频道和湘潭日报对湘君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予以了专题报道。
另外,湘君律师事务所为湘潭市沿江风光带一期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是省委、省府考核湘潭市委、市政府2009年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点项目,是我市2009年“一号工程”,总投资4.74亿元,该所为该项目提供征地拆迁法律服务;为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和沿江风光带改造项目9亿元的融资和桥头公园投资1.8亿元的建设项目服务和为湘潭国家高新区千亿园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通过对以上工程提供法律服务,各项省重点工程的建设均依法有序推进,受到了省重点工程办公室负责人、各重点工程项目单位、湘潭市委、市政府的一致好评,湘潭日报、湘潭电视台法制频道先后三次进行了主题报道。
二、助跑红色省运,服务和谐“三湘”
五年一度的省运会在伟人故里湘潭召开,这是全市人民企盼的一件大喜事,为办好红色省运、服务和谐三湘,展示湘潭改革开放的成果,湘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为体育场馆建设、道路提质改造、开(闭)幕式组织实施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服务场馆提质改造和道路改扩建建设。市体育中心场馆改造工程和建设中路改扩建工程分别投资3亿元和1.5亿元,均属省重点工程。市体育中心系省十一运会主场馆、建设中路则承担着为主场馆提供交通疏导的重任,由于这两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重大法律问题,使得施工进展已严重滞后,如果处理不当将直接影响省运会能否如期举行。
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介入以后,对合同约定和履约情况进行了审查,发现市体育中心场馆改造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的。2009年3月某开发商与市城建投公司签订了定向开发合同,约定由开发商提供场馆改造资金,城建投以政府划定红线的场馆周边相关土地使用权作为资金回报。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即与两家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商)签订了场馆建设承包合同,由建筑商承建。由于开发商资金不按合同约定到位,2009年12月,两建筑商以开发商和城建投迟延支付工程款为由,向湘潭仲裁委申请仲裁,分别要求支付工程款2268万元和4000万元并要求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经调解后,建筑商虽然撤回仲裁申请,但问题并未就此了结,开发商仍迟延付款,由此导致建筑商多次停工,按原预定的2010年5月应予竣工验收的计划完全落空。面对市体育中心场馆改造中出现的停工问题,2010年5月底,城建投通知湘君所律师彭春秋参加由市委副书记曾震亚(省十一届运动会指挥部指挥长)在盘龙山庄大酒店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2010年6月初,原市长吴奇修就此问题在市委常委楼主持召开会议,再次邀请彭春秋律师参加。彭春秋律师即与城建投相关负责人携带收集到的30余份证据材料参会,就市领导提出的诸如开发商是否违约、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解除合同的方式等问题一一依法作答,并提出了应与开发商解除合同另择开发商定向开发或与两建筑商另签开发合同的法律意见,得到了市领导的采纳。之后,将拟定好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城建投的名义向开发商送达。开发商在收到城建投送达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后,一改过去的强硬姿态,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并于第三天开始陆续向城建投原指定账户打款,建筑商也恢复建设,最终使该工程在省运会开幕前一个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保证了省运会的如期成功举行。
建设中路改扩建项目主要是拆迁补尝问题。该项目是由城建投委托拆迁单位实施拆迁,工程建设已依法发包,该地段商埠林立,拆迁户达42户。在拆迁过程中,一些拆迁户认为补偿数额较低,联名向市规划、国土、房产等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拆迁许可证已过期、改扩建规划不合法,要求予以撤销,得到否定答复后,便向省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而被拆房屋的承租人也拒不签订补偿协议,拒绝腾空场地。湘君所律师介入后对建设中路改扩建工程拆迁手续、拆迁程序、规划红线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了审查,发现拆迁单位领取的《拆迁许可证》确已过期,规划红线是否存在问题其决策权在当地人民政府,在本项目中,规划红线与拆迁户的补偿数额、补偿标准并无实质的利害关系。律师建议《拆迁许可证》必须重新申请颁发,拆迁工作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按程序重新开始。拆迁单位根据律师的建议,重新申领《拆迁许可证》并依法实施拆迁,后经做工作,所有拆迁户均撤销了行政复议。但拆迁过程并不顺利,有三户拆迁户以补偿金过少、补偿标准过低为由,拒不签订补偿协议,向市拆迁办申请行政裁决,分别要求补偿500万、600万、800万元,并提出裁决前的听证申请;另有三户承租户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反悔,分别要求补偿30万、45万、55万元。对此,律师向城建投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对三户拆迁户申请裁决事项,城建投一方面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应对听证工作,另一方面又不能放弃作拆迁户思想工作的机会,避免强拆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对三承租户,先用法律手段以排除妨碍为由向法院起诉,同时应多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尽量争取他们自动搬迁,以减少矛盾和冲突。城建投采纳了律师的建议并予以实施。
建设中路改扩建项目中的三户拆迁户则在听证会召开的前一天晚上与拆迁实施单位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三户承租户也在接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后理性地回到了谈判桌前,并最终达成了搬迁补偿协议。此两类协议的达成,为城建投减少了1500万元的经济损失,拆迁户和拆迁承租户的合法权益也依法得到了维护,从此大大推进了拆迁进程,达到了依法拆迁、和谐拆迁的理想效果,这条宽广的城市主干道在省十一运会开幕前一个多月即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成为省十一运会基础设施建设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及湖南省第八届残运会开幕式时间紧,任务重,矛盾突出,法律关系复杂,要求律师具有很强的大局意识、专业意识、团队合作意识,才能完成好如此复杂繁重的任务。自湘君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执委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来,该所律师严阵以待,积极预防和应对服务过程中面临的各项问题:针对开、闭幕式的保密性要求,湘君律师事务所分别起草并制作了针对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不同主体的保密协议,为开闭幕式演出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针对省运会开闭幕式应征作品著作权归属不明的实际情况,湘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加班加点制作法律文书,指导执委会工作人员,通过补签委托创作合同等相关文书的方式对应征作品的著作权进行明确约定,避免了因应征作品权属不明导致的矛盾和纠纷。
三、帮扶困难职工,服务人民群众
搞好法律援助工作是律师应尽的义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是律师的社会责任,本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原则,湘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诚信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为全市2.8万名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当全国上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服务群众”主题活动之时,湘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总结以往合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10年7月28日与湘潭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湘潭市总工会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庄严承诺为我市2.8万名困难职工提供优质、优先、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这种服务方式,开创了我省律师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新局面,使湘潭市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帮助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得到了省总工会的充分肯定,并作为范例在全省推广。同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领导的称赞和受援职工的好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捐资助学资,为灾区人民献爱心是湘君律师事务所历来的做法。近年来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资助贫困学生 人,资助金额 万元。使 名寒门学子考上了大学。汶川地震发生以后,党员律师彭春秋将8000元特殊党费3000元的爱心献给了灾区人民。
四、开展主题教育,加强组织建设
湘君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途径和办法,以党建工作为平台,坚持以“党建带所建,所建促党建”。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带动所内工作创造新业绩。湘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注重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律师工作和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将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改革创新、谋划发展、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湘潭市律协党委创先争优活动的联系点,湘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统筹推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律师行业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以律师党建工作为抓手,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促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业务拓展,实现党建与业务相结合、党建与业务相促进、党建与业务同发展。
注重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培养新生力量。针对目前我国律师行业,新党员发展力度不够,骨干律师、年轻律师加入党组织积极性不高的现状,湘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遵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扩大党员队伍,力争“把骨干律师发展为党员,把党员律师发展为骨干”。2010年,湘君律师事务所又有两名同志通过参加全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获得结业证书。党支部对他们的发展给予了重点关注,并从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进行关心和鼓励,帮助他们尽快达到共产党员的标准,2010年有一名同志条件成熟,已于年七一前举手宣誓成为了一名中共预备党员。